时评
上好家风建设必修课
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绝不是个人小事、家庭私事,而是直接影响党风、政风、民风的大事,必须用纪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予以规范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,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相应处分。
不重视家风建设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,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家庭成员身份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、人事安排,谋取不当利益,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以及违法犯罪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等情况。
家风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,又要抓好家风建设,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,管好家属子女。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杨匏安,在省港大罢工期间管理大量钱财,但从未发生挪用贪占行为。一次,他的孩子在存放过罢工捐款的麻袋里捡到一枚硬币,杨匏安发现后让他们立刻送回省港罢工委员会。他严肃地说:“这是公家的钱,一分一文都不能要!”过中秋时,有人给杨匏安家送了几盒月饼。杨匏安发现后,坚持要家人把月饼退了回去。他告诫家人:“我们不能做贪小便宜、不干不净的事情。”
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,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,也是党性问题、纪律问题。从案件查办情况看,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不当言行疏于管教、放任纵容,以致养痈为患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;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家风败坏,家庭成员见利忘义、沆瀣一气,为家族式腐败推波助澜;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让居心不良者从家庭成员打开缺口,在“亲情”游说下放弃原则立场,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,最后沦为阶下囚,悔之晚矣。只有深刻领悟“恋亲不为亲徇私,念旧不为旧谋利,济亲不为亲撑腰”的治家智慧,划清公私界限,以好家风淬炼好作风,才能以清廉本色守护亲情纯粹。(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庆乔)